裁判要旨:对申请执行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而是在判决生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该债权成为自然债,可自行向债务人索取,也可以对方不履行还款协议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审法院以构成重复起诉为由驳回起诉,属于适用法律不当。案例索引:《湖北华鑫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沙市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2018)最高法民再85号】争议焦点:当事人因判决生效后达成的还款协议发生争议而再次...
原标题:在治安案件中,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行为已过六个月的追究时效,即可终止调查,无需查清案件事实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8年修正)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
1.如何区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三、四项的规定,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2.如...
国家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 便利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的通知税总财行发〔202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为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务...
前言本期推送案例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的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明确:电动车生产商以非机动车名义生产实际被认定为机动车的产品,在产品警示说明方面存在缺陷,误导了消费者,致使肇事电动车具有了不合理的危险,消费者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且电动自行车经鉴定为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生产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刘某霖、刘某娜与天津小鸟车业有限公司、招远市小鸟电动车专卖店产品责任纠纷一案...
一、交通肇事被害人及其亲属能否依司法救济途径获取死亡赔偿金或者残疾赔偿金。在民事诉讼中,通过援引《民法典》(2021.1.1生效)、《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可以获得司法救济。新《刑诉法》的规定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为判决、裁定的考量,没有规定对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如何区分处理的问题,同时也限定当事人可以...